臺中市西區忠明國民小學「快活210實施計畫」

 

一、依據:教育部「210 快活計畫」。

二、目標:

1.提升學生體適能能力。

2.使學生養成規律運動習慣,促進終身運動。

三、主辦單位:學務處。

四、實施時間:每週一~週五晨間時間及課間活動時間。

五、實施對象:全校師生。

六、實施原則:

1.由體育組負責協調各學年時間及運動項目。

2.採學年制運動,每學年依學童年齡、能力不同而有所差異。

3.利用晨光或課間活動時間進行體能活動。

4.進行體能活動時,場邊每班至少要有1 位老師在場。

5.每生依規定至少運動30 分鐘,每週累積210 分鐘為原則。

6.輔導學生利用假日養成持續規律運動好習慣。

7.學生實施體能活動時,學校行政人員將進行視導。

七、預期成果:

1.全校學生均能提升體適能。

2.學生均具備一專項運動之技能。

八、本計畫奉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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